
袁与年 | 已完结 21.6万字
森林叫了第三声的时候,庄斐终于忍无可忍了。 她蹲下/身和那双琥珀色的圆眼睛对望,极尽不耐烦地缓缓吐了一口气。可惜森林还是迟钝了些,纯然没有读懂她烦躁的目光,灵活地跃上她的膝头,还伸了个舒展的懒腰。 于是下一秒,庄斐抬手把它夹在肘弯,快步走到客厅,不耐烦地将它丢进了猫窝里。 破猫一条,一天到晚就知道乱叫,迟早把它给扔了。 森林是汤秉文捡回来的猫,小杂种一个。刚捡到时脏兮兮的,眼睛都睁不开,也不像现在这般有的是力气乱嚎。 庄斐不是不喜欢宠物,她老家就养了一只布偶和一条秋田,都是赛级的纯种,皮毛油光水滑,被调/教得乖顺黏人。 而眼前这个毛发都虬结在一起的脏东西,让她嫌弃地拧了眉,本能地退后半步。 汤秉文察觉到她眼里的嫌弃,尴尬地笑笑,也不顾它一身的泥灰,将它抱紧了些:“小家伙咬着我裤脚跟了一路,好可怜的,让它在家里待一晚好不好?” “改天来个流浪汉跟你一路,你是不是也要把他带回家?”庄斐一声苦笑,拿上车钥匙,“走吧,住家里可以,得先带它去洗个澡。” 庄斐这话不是玩笑,也不是嘲讽,而是她知道汤秉文就是这么个不折不扣的滥好人,心软又好骗,还总是不长记性。 两人折到宠物医院,将猫驱了虫又洗了澡——钱全是庄斐出的,汤秉文自然舍不得花这么多钱。 他原本的计划是去防疫站打个针,再带回家自己洗,而庄斐嫌麻烦,强行做了主。 人靠衣装,宠物亦然。小猫洗净吹干后颜值大涨,惹得庄斐都笑眯眯地逗了它几回,虽然没两下就被它虚虚地咬了一口,令她又冷了脸。 按照汤秉文的性子,就算他说只是让猫住一晚,十有八九翌日也舍不得扔。庄斐干脆在隔壁的宠物店里开始大采购,乱七八糟选了一大堆。 汤秉文急了,他觉得流浪猫没必要这么娇惯着养。他可以用纸箱和棉花给它做窝,每天买新鲜的鱼和鸡肉给它吃,包括那堆猫玩具,他也能动手做些简易的。 “你养过猫吗?”庄斐反问他。 汤秉文摇摇头。 “...